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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券经济”监管面临三方面困难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委员会 作者:佚名

  山东省沂南县政协常委、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与认证科科长王金霞反映,中秋临近,“月饼券”“螃蟹券”等礼券形式的销售方法在线上线下又开始流行,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这种纸券消费模式的不确定性,容易对消费者构成侵害。目前,“纸券经济”监管面临三方面困难:

  一是“纸券经济”易出现消费陷阱,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由于“月饼券”“螃蟹券”等卡券主要针对的是礼品市场,多表现为预付卡券”,买卡券方和实际消费方通常不是同一个人,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以次充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降低商品规格,赚取差价。以假乱真。以假冒品充当真品,由于普通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很难辨明真伪。商品券过期。很多人拿到购物券并没有仔细看,但有些购物券有明确的提取时效,提取时间一过,就无法兑换商品。关门走人。个别卖券商没有自己的门店,开个网站,招几个话务员就开始销售卡券。采取的模式通常是先找一家门店,跟门店老板谈好分成,让门店老板承诺兑换这种券。但券卖出去后,这些券商就“关门走人”了,如出现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很难找到明确的投诉对象,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是监管部门处理这类消费投诉时法律依据不足。市面上流通的商品兑换卡券,本质上属于预付式消费。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消费者在商品兑换时容易遭遇兑换、退款困难等问题,向市场监管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后,处理投诉的执法人员又找不到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处理和调解。目前引发纠纷最多的健身、美发、餐饮等卡券,恰恰是个体经营户发卡所导致的。

  三是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开展相关执法存在困难。目前,已有部分省区市加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明确经营者以个体工商户的预付卡由市场监管部门管辖,但是大多没有办案的规范流程和文书可参考,也没有开发案件处理的系统,对如何投诉受理、立案调查、调解处罚、司法联动等均没有规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法律规定的欠缺使执法者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时时陷入被动。同时,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和相关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目前大量的预付卡纠纷只能以调解为主,而不能实施有效的处罚。据曾购买过健身卡的李佳女士反映,其在发现健身房关门后,先后到商务、工商等多个部门进行过反映,相关部门虽然及时进行了受理,但是苦于无法联系到开办者,无法进行后续处理。

  为此,建议:

  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明确对这类礼券的销售、使用和纠纷处理,让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让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日常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探索第三方账户监管体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规定,建立“单用途预付费卡准备金”制度,由预付费卡发行方上交一定比例的“单用途预付费卡准备金”,交由第三方或特定的行政机构保管,真正起到防范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三、健全预付费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等规章制度上看,单用途预付费卡并不是没有单位监管,而是监管的领域各有不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看,建议在完善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抓紧从上而下做好顶层设计,建立由人民银行、商务、公安、市场监管、银监、交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预付费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监管情况,强化监管协作,切实规范单用途预付费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027/202109/11d3c29b-1b0f-4c0a-b6fb-788c101472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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