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郑清源建议: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区基层治安管理领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增长,2022年,全区受理治安管理类行政复议案件243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29%。治安管理行政案件的类型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和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今年,自治区政协委员郑清源提交《关于减少治安管理领域行政纠纷的提案》,建议从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培养和提升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作用等方面减少治安管理领域行政纠纷的发生。
提案介绍,近年来,治安管理行政纠纷的增加,主要原因是行政处罚法修改以后,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没有进行相应的修改。两者在立法理念、法律适用上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地方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对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还有不同的认识。基层公安民警人少案多,疲于应对,很难腾时间,对治安纠纷化解做细致的工作。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公安治安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是这些客观原因,导致了治安管理类行政纠纷增多。 提案建议,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培养和提升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精神,坚持教育和惩罚相结合,对一些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因民事纠纷等引发的治安案件,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以教育为主,少罚慎罚,尽量多做纠纷的化解工作,避免民事纠纷又转化为官民纠纷。主动对接,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化解相关民事纠纷,相应减少治安管理纠纷。规范执法程序,特别是强化办案时限、公开透明、证据认定规则等意识,提高公信力。加强指导和监督。上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反馈的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努力使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记者 韩瑞利)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311/t20231124_800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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