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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提升全民健康素质 ——省政协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办理面商会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 云南政协 作者:佚名

  编者按: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农工党云南省委提交了一件《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该件提案被确定为今年省政协15件重点提案之一,交由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会办。

  7月11日,省政协与提案办理部门举行重点提案面商会。提案领办领导、副省长杨洋,提案督办领导、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出席面商会。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单位负责人发言。

  摘发面商会有关发言内容,以飨读者。

  督办领导:

  省政协副主席李玛琳:

  做好提案办理“后半篇文章”

  提案是民情民意的“晴雨表”,是联系群众的“直通车”。办理提案的过程,实际上是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期待、回应群众关切的过程。要坚持好、运用好提案的提出和办理机制,以提案工作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谋惠民良策,多提补短板、强弱项的提案,多提能够解决民生实际问题的提案,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选题好,问题找得准,所提建议具有针对性,为我省下一步做好高危儿童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对策建议,对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是一件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提案。

  近年来,我国高龄孕产妇呈现增长趋势,给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的控制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抓住我省目前平均结婚年龄低于全国平均结婚年龄这个“窗口期”,加快提升全省妇幼保健能力及水平,为持续降低“两个死亡率”赢得时间。

  提案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在于推动工作落实,要做好提案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建议省政府推动各州(市)、县(市、区)政府重视高危儿童筛查及管理工作。各级财政、发改、卫健等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高危儿童管理相关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建议省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有关优生优育健康知识的宣教工作,牵头抓紧对现有《云南高危儿童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认真梳理涉及高危儿童的筛查、评估等项目,把需要立项收费但目前尚未开展收费的项目及时报省医保局立项。省医保局要主动对接国家医保局,推动收费项目“应立尽立”。建议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强化对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重点提案的办理成果进一步转化运用到提升我省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之中,从加强机构建设、健康教育、健康管理、高危筛查、康复干预、疾病诊治、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推动健康云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提案方:

  农工党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光萍:

  完善服务体系制定统一标准

  高危儿童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的儿童。高危儿童常常留下生长迟缓、神经发育问题、心理发育问题、智力发育问题等不同程度的近期或者远期后遗症,严重影响高危儿童的个体发育和生存质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若能及早发现并给予及时有效的干预,有接近70%的高危儿童可恢复正常或降低后遗症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鼓励生育意愿,助力优生优育,落实儿童优先战略,今年年初,农工党云南省委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对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中,农工党云南省委了解到了云南省妇幼健康事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对持续推进我省妇女儿童健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结合提案的办理,建议通过开展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妇幼保健机构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治疗与康复相关设备设施等硬件投入。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更多的专业人员愿意从事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建立一支覆盖省、县、乡的专业人才队伍。

  同时,建议制定完善统一的规范与标准,对目前《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制定统一的筛查、立案、随访、转诊、结案标准,明确各级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儿童管理的职责与范畴,实现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医保配套支持举措,将高危儿童生长发育偏离筛查费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把高危儿童早期干预、诊断、康复等费用纳入医保范围。

  督办方: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卫星:

  把提案办成惠民生解民愁的好事实事

  《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质量非常高,选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充分了解民情、掌握实情的基础上,针对我省高危儿童的筛查与管理工作所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解决人民群众在儿童健康、生长发育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实招硬招。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机关部门的办理工作还呈现出办理认真、答复规范、成效明显的特点。

  提案总结了高危儿童在出生前、出生时及出生后所存在的影响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家庭社会缺乏认识、缺乏必要的基础性投入、缺乏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统一管理规范等问题,从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政府基础设备设施投入、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范标准四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主办单位高度重视,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并着眼于长远发展,深挖问题根源,确保了提案办复的实效,落实了委员建议的延续性,有效推进了重点提案办理成果的转化。

  下一步,希望各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再梳理、再部署、再落实,就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再协商、再交流,共同研究推动提案办理落实的方法和措施。同时,切实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办理程序,充分协商沟通,提升办理成效,紧紧围绕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工作多措并举,为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把政协提案办成惠民生、解民愁的好事、实事。

  办理方: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姜旭:

  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妇幼健康

  高质量办好《关于进一步强化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提案》对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卫生健康委第一时间成立了重点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先后赴昆明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对我省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的现状、趋势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开展调研。

  一直以来,省卫生健康委全面提供孕期产检和产后访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等服务项目。从胎儿期到6岁,根据不同时期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进行健康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预防接种,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并对发现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语异常、龋齿、视力或听力异常等情况的儿童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

  同时,省卫生健康委还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儿童救治水平。截至2022年,全省共建成9家省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7家省级危重新生儿抢救中心,每个州(市)、县(市、区)至少设置了1家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各级救治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增加人员、设备等投入,有效提升了基层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和儿童保健能力。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云南省省级儿童早期发展基地评审实施方案(2021年版)》,加强了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各地以创建儿童早期发展基地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努力为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早期发展健康服务。同时,开展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累计为全省近200万名儿童发放了营养包,婴幼儿总贫血率及轻度贫血率均呈明显下降趋势。

  另外,省卫生健康委还把儿童健康管理、高危儿童筛查和干预等内容作为宣传重点,加大社会面宣传,提高家庭、社会对高危儿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持续开展妇幼健康宣教活动,宣传普及妇幼健康政策和科普知识,增强广大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省卫生健康委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过“培训一批、转岗一批、提升一批、自主培养一批”的办法,切实增强儿科医务人员的数量,并在高等医学院校开设本科及硕士专业,培养儿科专业人才。同时,积极争取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培养的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针对提案提出的建议,立足全省高危儿童管理现状,在今年内出台《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尽快修订完善《云南省高危儿童管理方案》,制定《云南省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高危儿童管理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高危儿童管理质量,健全全省高危儿童筛查、诊断、康复等服务网络,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坚持举办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周活动,让家庭、社会认识高危儿童筛查和管理的重要性,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支持,更好地保障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国民健康素质提升。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继续加大儿科医师和儿童保健人员岗位培训,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相关交流推广活动,利用"云上妇幼"平台、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和效率。

  省财政厅副厅长邹宁:

  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多措并举筹措资金支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孕产妇产前筛查管理、儿童出生缺陷预防、视力检查等项目实施,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升新生儿健康水平。

  近年来,省财政厅大力支持省妇女儿童医院项目建设,着力解决省妇女儿童医院规模小的核心短板问题、助力发挥好全省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严格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筹措下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方面)中央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下达县级妇幼保健院达标建设补助,为75所县级妇幼保健院配齐妇幼保健、妇产和新生儿科基础设施设备,提升基层妇幼机构诊疗能力。大力支持县级“五大中心”建设,建成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15个,在基层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补助。

  在支持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面,省财政厅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支持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等项目。同时,从2020年起,每年新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危重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出生缺陷预防、儿童视力检查等,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设备购置等事业发展方面予以支持。

  2020年以来,省财政厅筹措下达妇幼人才培养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出生缺陷防治人员培训、新生儿医师培训、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等,不断提升出生人口缺陷综合防治和母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省妇幼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强化妇幼卫生机构投入力度,2023-2025年,省财政厅将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实施《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支持开展“重妇幼”等十大工程,实施妇女“两癌”筛查提质扩面项目,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产前诊断、儿童保健和儿童口腔等特色专科,同时依托“强人才”工程,培养临床与保健能力相结合的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补齐人才队伍短板。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以本次重点提案面商为契机,在充分吸纳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其他省级部门持续研究高危儿童筛查与管理保障政策,全面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聚力保障全省儿童健康。

  省医保局局长王艳君:

  加强儿科项目建设增加医保支付项目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医保部门制定统一的收费指导意见”的建议,省医保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了我省及周边省(市、区)高危儿童涉及相关收费项目,并向昆明市内几家代表性医院就提案所提情况进行了调研。

  目前,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覆盖了从孕期到高危儿童康复各个阶段的诊断和治疗项目,例如针对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重型地中海贫血等重点出生缺陷疾病的筛查诊断,以及胎儿出生后智力、心理、运动等一系列检查测评,感统治疗、运动疗法、手功能训练、小儿捏脊治疗等康复治疗项目。另外,血液化验、B超、CT、物理康复治疗等通用医疗服务项目均涉及高危儿童筛查与治疗。

  当前,针对儿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中存在的儿科项目少、儿科项目服务难度大等问题,省医保局对国家和其他省(市、区)已出台的政策进行了收集整理,并于2022年到昆明市儿童医院进行了实地调研。省医保局拟在我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城市玉溪市先行探索,在《玉溪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玉溪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试点实施细则(试行)》中提出了相关倾斜政策,拟就加大儿科项目立项力度、儿科项目适当上浮进行小范围试点。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开展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同时,开展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骨科耗材集采相关项目价格调查等基础工作,初步考虑重点调整2017年以来未调整过价格、价格明显低于周边省(市、区)、医疗机构反映强烈以及耗材集采相关项目。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配合,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能涵盖的、不属于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高危儿童筛查与治疗服务及时新增收费项目,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

  与此同时,省医保局将落实好《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要求,考虑儿科医疗服务存在的困难和矛盾,在调价项目遴选和价格拟定工作中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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