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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

发布时间:2021-08-16 来源: 广西政协网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

  合力破解0-3岁婴幼儿入托“僧多粥少”难题

  

  “0-3岁婴幼儿谁来照看?”“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婴幼儿托育之路到底该怎么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办0-3岁普惠性托幼机构有多少可操作的现实空间?”……10月12日,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就《关于推动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办0-3岁普惠性托幼机构的建议》提案,组织委员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办理。

  

  0-3岁婴幼儿托育关系儿童健康、妇女发展和社会进步,牵动每一个家庭。针对我区0-3岁普惠性托幼机构发展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委员,自治区妇联副主席陈映红在年初召开的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推动在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办0-3岁普惠性托幼机构的建议》提案,呼吁加快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引导建立更多普惠性的托幼机构,更好解决0-3岁婴幼儿入托“僧多粥少”难题。经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被列为该委委员督办的重点提案之一。

  

  协商会上,提案者介绍了提案提出背景及主要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自治区卫建委、财政厅分别从各自工作职能通报了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与会各方还就如何有效化解0-3岁婴幼儿入托“僧多粥少”难问题坦诚协商、交流意见。

  

  “全区入托率普遍偏低,其背后是我区0-3岁托幼机构的数量匮乏。”“大多数机关、企事业单位过去开办的托儿所被剥离或取消,现有公办幼儿园几乎不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使得0-3岁婴幼儿入托难问题更加凸显。”“0-3岁期间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这对女性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协商中,大家一致认为,0-3岁托幼工作不仅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府应承担发展婴幼儿托管公共服务的主体责任,将托幼服务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加大政策扶持和激励力度,鼓励发展普惠性的托幼服务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0-3岁托幼工作,合力解决好婴幼儿照护难题。□ 黄富强

  


原文链接:http://www.gxzx.gov.cn/html/zxgz/zwhgz/tianwei/33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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