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代步神器”秒变危险“风火轮”
民进宁夏区委会反映,近年来,电动平衡车作为新晋“代步神器”,因小巧便捷、控制简便、新潮有趣而在年轻人中迅速“走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早已发布关于电动平衡车的消费预警,指出电动平衡车有摔伤、起火爆炸、电击三大危险,其中火灾事故已不是个案,需引起重视。如2021年9月,大连凯旋国际大厦较大火灾,系电动平衡车充电器电源线插头与插座接触不良发热引燃周围木质衣柜等可燃物所致;2023年2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福街仁和花园发生一起室内居民住宅火灾事故,也是儿童电动平衡车在住户客厅充电使用不当引起的,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主要原因是产品属性不明。相关部门对电动平衡车的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如何停放和充电,还缺乏相应规范,物业公司在日常服务和管理中也缺乏政策依据,难以介入。
监管力度不够。电动平衡车用户群体日益庞大,其市场呈现野蛮生长趋势,很多商家生产的电动平衡车电池组品质不高、电芯、元器件质量不达标,充电器不合格。同时,经营者在销售时,往往只注重宣传产品的便利和优势,而对产品的风险警示和防护提示不足。 安全意识欠缺。人们购买电动平衡车更多关注价格和品牌,忽视质量。在使用中存在过充、电池受损不及时更换或修理等现象。 民进宁夏区委会建议,明确“身份”。根据电动平衡车制动、速度、安全、稳定等特性,明确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建立健全管理细则、监管措施等,对于如何停放、充电,是否能进入室内等行为形成相应的规范,为日常管理提供政策依据。 加强监管。完善有关电动平衡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建立健全技术法规和监督依据等,加强对电动平衡车设计、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和引导,尤其要严控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技术指标,如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充电锁止等,为保障消费者安全正确使用电动平衡车建立完善的技术法规和监督依据。 加大宣传。电动平衡车的使用和管理应纳入安全宣传教育范围,尤其要纳入消防安全宣传范畴,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生产商、销售商应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引导消费者理性购买合格产品并安全使用;社区、学校等应将电动平衡车的规范使用纳入普法讲座、安全教育的宣讲内容;街道、安监等部门要强化对所辖区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和使用电动平衡车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310/t20231018_784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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