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委员马玉清建议: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推动乡村社会治理
“近年来,我区围绕扫黑除恶、非法集资、反传销等问题,通过镇综治、司法所、法庭等执法力量、各级普法讲师团等普法宣传力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农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马玉清提交《关于加大我区乡村普法工作力度的提案》提到,目前还有很多农民既不清楚自己享有哪些合法权益,也不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且还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
马玉清认为,我区乡村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不够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呈现短期性、临时性、阶段性、分散性的特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未及时转变,把普法工作落到司法一家,没有落实农业、林业、国土、卫生等站所的普法责任。”马玉清表示,现有普法宣传方式比较单一和枯燥,基本上是以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为主,不贴近农民生活,农民既不爱看也难以听懂。执法单位没有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解释法律比较生硬,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条分缕析的鲜活案例。
提案建议,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明确乡镇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工作人员的普法任务,把提高辖区村民的法律素质作为其工作职责,选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大学生担任村官,充实农村普法干部队伍。丰富普法形式,如放映法治电影,让群众“看法律”;邀请律师剖析身边案例,让群众“听法律”;通过微博、微信等开设法治乡村微信公众号、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微信群等,让群众“懂法律”;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治文艺节目表演、排演法律知识短剧等方式,让群众“知法律”;组织村民旁听巡回法庭审判,让群众“明法律”。
提案指出,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务工,每户留守人员以未成年和老年人为主,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存在现实困难。法律服务人员定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免费服务,由于缺乏制度、经费保障和支持,服务质量和效果不能得到保障。建议对各村(居)农户进行排查摸底,通过组织推荐或村民自荐等方式,选出文化素质较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为培养对象,使各镇、村拥有一支稳定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并建立培训长效机制,提高日常培训质量,做到精准施培。
“应把配置法制宣传干部和法律顾问纳入乡村法治建设规划,不断健全乡村法律援助制度机制,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对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进行大力推进,确保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让村民空闲时能够了解法、需要时能够找到法,降低群众用法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马玉清补充道。 (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05/t20220506_542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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