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及自治区政协委员魏莉、道月泓建议: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载体,特别是在带动农户、对接企业、链接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但由于受农业生产机械化与集约化程度不高、用工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基层部分合作社发展受限,有的甚至逐渐成为名存实亡的“空壳”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建 议 加强监管与服务。加强登记注册的前期审查,凡家庭成员(亲戚)之间发起、发起人之间没有同一产业或关联产业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也未报送年度报告的“空壳社”“休眠社”“挂牌社”,积极引导申请办理注销,依法退出市场。 推行联农机制订单模式。实施订单农业,通过龙头带动,调整合作社的生产方式、经营思路,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加快提升合作社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建设,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活力和竞争力。 加强培训和人才引进。政府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题培训等方法,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分期分批对专业合作社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出台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龙头企业业务骨干、返乡创业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畅通市场渠道。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与知名企业互访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建立市场信息网络,宣传合作社的产品和形象,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搭建社员之间、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外界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 加大政策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合作社先进装备、再循环利用、品牌创建、产品展销、自营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倾斜补贴力度,降低补贴门槛。加大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引进力度,引导种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加工生产型合作社转型,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sqmy/sqmydsyjwyh/202111/t20211124_464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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