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姓名笔画为序)白 玉 朱瑞志 李全福 李宗贤 杨永强吴建寅 张 泉 张宪旺 张瑞正 林 擘郑子昌 高 明 释仁昌 释本悟 释弘庵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立足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特点,依托“有事多商量”平台,将调查研究、团结联谊、凝聚共识、民主监督融入协商议政之中,推动“商量”更加充分、议政更加深入、成果更加丰富,建言实效不断提升。
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协商议政精度
省政协民宗委注重抓好“商量”前的调研工作,就议题涉及的各个方面,特别是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成果。
围绕中心,精心选题。把握议题选择的精准度,始终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广泛关注的问题,采取党政点题、面向委员征题等形式收集、筛选议题,坚持“大视野、小切口”,确保聚焦关键问题,协商有的放矢。近年来,先后围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推进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紧迫性的问题开展调研协商。
坚持问题导向,解剖麻雀。深入基层一线,“蹲下来找蚂蚁”,抓住带有全局性的关键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基层宗教力量管理不足的问题,对全省所有县市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对9个县(市、区)进行针对性调研,解剖麻雀,将准确的数据和真实的基层情况反映到报告中,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有效推动了机构改革中全省民宗工作力量的加强和保障。
细节上用力,打造精品。把召开专题情况通报会作为调查研究的一项重要环节,确保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发挥委员界别特色突出、代表性强的优势,分批次、有针对性地邀请参加调研,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编印调研协商辅议材料。注重凝智聚力,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顾问与委员参与调研,增强调研实效。
注重团结联谊,拓展协商议政广度
发挥专委会“专”的优势,“联”的特长,在“商量”活动中搭好台,加强与界别委员、职能部门和县(市、区)政协对口专委会的对接联系,增强活动的广度。
让政协委员“动”起来。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委员的履职积极性。根据协商议题,召开界别召集人座谈会,就协商议题布置“作业”,组织引导委员选准选好切入点开展走访调研,确保协商广度。省政协民宗委联系少数民族界、宗教界、无党派、社会科学四个界别,年初组织各界别召集人召开座谈会,通过谈心交流了解界别委员的意见建议,动员界别召集人承担起相关协商活动的牵头责任,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让各级政协对口专委会“活”起来。探索将“商量”向基层延伸,开展协同调研、联动协商。每年省政协民宗委都会向各市政协对口专委会通报协商议题,上下联动,开展联动协商。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社区、进乡镇”与青岛市政协民宗委开展联合协商,分享经验、交流意见建议,收到良好成效,协商成果得到省级领导的批示,推动了有关建议落地落实。
与职能部门“联”起来。变“等米下锅”为“上门协商”,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邀请党政部门、民主党派召开协商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协商议题深入探讨交流,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聚焦凝聚共识,增强协商议政深度
把凝聚共识融入“商量”活动全过程和各方面,尽可能让各种意见有序表达、各方利益主体充分沟通,努力使协商成为凝聚民心的“强磁场”,汇聚共识的“大舞台”。
现场协商增进认同。在“商量”中先进行现场协商,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实地察看,在一些关切点、矛盾点上及时解惑释疑、加强正面引导。在“重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协商过程中,深入一线,与学校、家长进行现场沟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解惑答疑,收到良好效果。
会场协商强化互动。在“商量”会议上增设答问互动环节,深入开展交流对话。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自由发言提问,部门负责同志直面回答,通过讨论沟通化解分歧,通过交流交锋达成一致。开展上门协商,将“推进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协商会设在省民族宗教委,委员、专家带着问题去,职能部门现场办公,提高协商效率。
借助媒体传播共识。利用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杂志积极宣传协商成果,推动共识传播,发出政协好声音。有关协商议政的过程和成果及时在省政协网站及公众号发布,“网上”“网下”互联互通,有关“提升基层宗教工作治理水平”的协商建议被《中国宗教》刊发,受到省政协宗教界委员的一致好评。
关注成果落实,确保协商议政实效
为确保协商成果落地见效,省政协民宗委主动与协商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情况反馈座谈,通过持续聚焦、不懈用力推动问题解决。
与重点提案督办结合起来。结合每年开展的重点提案督办活动,坚持在“商量”中监督,在监督中“商量”,将议题相关的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作为“商量”内容之一,将提案人作为“商量”的主体全程参加“商量”活动,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议。
与民主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对“协商”活动中反映的问题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情况,推动落地落实。就“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协商报告作出批示,省委统战部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口协商报告〉和省领导批示精神情况的报告》,省宗教局出台具体措施,有效推动了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sdzx.gov.cn/articles/ch00148/202110/646bbf1b-350a-4ffd-9f7a-4e32e71d0a8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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