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小伙有偿删帖构成非法经营罪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
作者:
(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鹿 萱)小伙为赚点外快,点点鼠标,有偿帮人在网上删删帖,轻松就可以把钱赚了,结果却触犯了刑法。5月14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被告人张某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帖服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为什么加我?”“删帖。”以上对话发生在被告人张某和主动加他为“QQ”好友希望删帖的人之间。
今年38岁的被告人张某,在温州市区从事广告推广工作。2016年4月起,陆续有人通过网络找到他,希望能够删除在网络上的负面言论。
互相成为“QQ”好友之后,对方会提供删除的链接给被告人张某,删除文字帖一般收费1500元,删除视频一个2000元。在商量好价格之后,张某发送“闲鱼”链接给对方,这些链接以“课程”“技能服务”命名,之后,被告人张某再联系他人进行删帖,删帖成功之后,对方才会点“收货”并支付款项。
找张某删帖的大部分是为了商业竞争,消除竞争对手在网络上发布的不良影响评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间,被告人张某先后联系他人为14人删除在“天涯”“百度贴吧”等论坛上的发帖。被告人张某通过支付宝收取上述人员支付的费用共计16.69万元,其从中赚取10%手续费,非法获利共计16690元。张某已将违法所得缴纳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一篇:实地勘察鱼塘
>>下一篇:女子一年倒卖200张身份证获利2万
最新加入
-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25-01-07
- 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推进...25-01-06
- 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25-01-03
- 邓立军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25-01-02
- 民盟宁夏区委会召开 入盟...24-12-31
- 足够重视起来 切实行动起...24-12-31
- 自治区政协围绕“激发企业...24-12-31
- 刘宁出席年轻干部代表座谈...24-12-31
- 全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座谈...24-12-31
热门资讯
- 习近平赴山西考察调研20-05-14
- 为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凝聚...20-04-23
- 中纪委最近一年至少5名巡...20-11-16
- 习近平勉励山西:早日蹚出...20-05-14
- 无名烈士墓修缮整治一新20-05-14
- 刚刚!最高检这样说:民营...21-01-07
- 湖南省郴州市委政法委原书...20-05-14
- 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展品及文...20-04-23
-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对程永、...21-04-27